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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澳租屋事件-澳洲本地篇 (一)

        我是在周末到澳洲,因此等到禮拜一才開始從消費者保護協會 ( Consumer Protection at the Department of Mines, Industry Regulation and Safety)提供 的清單一個個問。第一間是 Legal Aid of Western Australia ,再來我們又親自到消保會一趟,最後是週二預約的 TenancyWA 。 第一站 : Legal Aid of Western Australia                  帶著租賃契約(一份是透過電子郵件簽署的,另一份是室友抵達之後的紙本契約。)到櫃台表明對於契約方面有疑問,尤其對於室友被要求簽第二份紙本契約一事描述。櫃台小姐聽完拿了一份當地的租賃指南,並告訴我他們並不受理租賃契約的諮詢。雖然她也搞不清楚為什麼被要求重複簽署契約,不過在考慮我們的狀況之下,建議我們尋求 TenancyWA的幫助,而且表明那是當地的最佳選擇,別無他法。 第二站 : Consumer Protection at the Department of Mines, Industry Regulation and Safety                  想了想,雖然消保會在信中已經表明不受理法律諮詢,還是想再問問看是否會有其他可行的方法,所以就親自走了一趟。那裏的先生給的建議是,在受 TenancyWA或是其他律師的指導下填寫 FORM23,指控對方毀約在前(沒打掃乾淨...等等。)以免被要求要付租金到對方找到新房客為止,而且期間也不可能住在那裏。亦即等同要付兩倍租金。而且非常有機會會付到契約結束...。       關於 簽兩份契約的問題,先生只表示電子契約那份是有法律效力的,另一份因為我還沒有簽名,所以理論上是無效。就算如此,租約還是成立。而且如果房屋經理人告上法院,他們一定會拿有我們兩個簽名的那一份,反而不會出示只有室友簽名的紙本契...

西澳租屋事件-前情提要 (二)

        在我還沒飛到澳洲前,室友說她常常半夜驚醒,只好順便打打或放生屋內的蟲子。後來突然想到可以向駐外代表處求助,所以室友便撥了外交部的緊急連絡電話。         外交部人員非常熱心,一邊安慰我室友,一邊給她當地台灣志工的聯絡電話。據說外國人在澳洲非常容易發生租屋糾紛,算是常見的問題。隨後,當地志工表示晚上九點會到我們預定的住處查看。真的很感激志工們,畢竟國外晚上九點其實並不算是很安全的時間帶,但是他們卻還是願意千里迢迢開車過來幫素未謀面的我們查看屋況。         志工先生們看完房子後,一方面協助室友確認了廚房烤爐壞掉,另一方面則告訴我們那一區的屋子狀況都是那樣(詳見 前情提要一 ),我們租到的房子狀況算是不錯的。除非我們打算毀約。但是他們認為房子看起來還好,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忍忍就過了,也才一年。         我這裡則是朋友幫忙聯絡到了一位在這裡讀書有一段時間,來自中國的同學。他也是說那邊房子都那樣。確定我們的合約真的是學校的,不是假的。其他也就只能看我們要怎麼處理。         可惜我們事前完全沒有管道可以知道那一區的房子都那樣。         聽到之後,一度有想過要不要忍耐一下,反正留學就只能吃苦當吃補。室友也擔心要賠很多錢,還提議說她會努力把房子弄乾淨,蟲子她來處理就好 (因為我非常受不了蟲子)。         我左思右想,後來還是覺得不太想忍。雖然說留學生需要吃苦,但是我不太想讓自己吃苦在那個方面。一旦開學,有無數的課程可能我聽不懂,有無數的作業可能要打掉重寫好幾次,如果連住的地方都充滿問題而讓室友與我都無法好好休息的話,大概一學期過後,就被當光光打包回台灣了。這樣更浪費錢吧!         其實重點是: 我不想每天花整整十二小時在殺蟲上。         我們不是來澳洲清蟲子的,我們是來讀書的,好嗎? ...

西澳租屋事件-前情提要 (一)

        在去年後半,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後,就開始煩惱租屋問題。         網路上充滿著留學生租房非常不容易的言論,因此後來,我們就決定向學校的Off-Campus住宿提出申請。對方表示要到12月份才能確認住宿。         12月底,透過E-mail,學校的房屋經理人(Property Manager)寄了住宿地點的照片過來。看了看,覺得蠻乾淨整齊的,便答應承租,也一樣是透過E-mail簽約,並匯了二周房租及四周押金。         1月中,室友先抵達西澳。屋子乍看之下一般。與室友談的是房仲助理,對方遞給他一份契約(Tenancy Agreement)和一份屋況報告書(Property Condition Report)。當下室友沒有多想,直接就簽了契約。屋況報告書則是詢問對方能否晚些再交,因為尚未仔細確認。對方勉強答應,口頭上說一份是給她,另一份則是給我的。         周末時我們透過網路聯絡,室友說她之前沒有留意到,後院有好幾個螞蟻窩,而且都是落葉。半夜時會有蟲子們在屋裡奔跑,所以她得爬起來殺蟲子。詢問對方,對方說蟲子在澳洲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不會傷人。如果怕蟲子,那就回你家鄉吧!         在台灣,家裡也會有蟲子。但是不會有一堆蟲子在午夜賽跑,也不會在角落或櫥櫃底部有蜘蛛網,更不會看到冰箱下面的地板長一株小草。本來覺得學校相關單位提供的住宿會比較有品質,看來還是太樂觀了。         另外,我詢問室友,我們簽的那份已經是有效契約了,怎麼又再給你一份紙本簽約呢?電子郵件的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來往紀錄上面並沒有跟我表示抵達之後還需另簽一份紙本契約。         室友只說她不簽也沒辦法。         之後我們決定先把屋況報告書弄完整。根據西澳這邊的法律規定,租戶在確認房屋狀況時,為求詳盡,最好將屋子當下的情況照下並洗出來作為報告書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