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租屋事件-前情提要 (二)
在我還沒飛到澳洲前,室友說她常常半夜驚醒,只好順便打打或放生屋內的蟲子。後來突然想到可以向駐外代表處求助,所以室友便撥了外交部的緊急連絡電話。
外交部人員非常熱心,一邊安慰我室友,一邊給她當地台灣志工的聯絡電話。據說外國人在澳洲非常容易發生租屋糾紛,算是常見的問題。隨後,當地志工表示晚上九點會到我們預定的住處查看。真的很感激志工們,畢竟國外晚上九點其實並不算是很安全的時間帶,但是他們卻還是願意千里迢迢開車過來幫素未謀面的我們查看屋況。
志工先生們看完房子後,一方面協助室友確認了廚房烤爐壞掉,另一方面則告訴我們那一區的屋子狀況都是那樣(詳見前情提要一),我們租到的房子狀況算是不錯的。除非我們打算毀約。但是他們認為房子看起來還好,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忍忍就過了,也才一年。
我這裡則是朋友幫忙聯絡到了一位在這裡讀書有一段時間,來自中國的同學。他也是說那邊房子都那樣。確定我們的合約真的是學校的,不是假的。其他也就只能看我們要怎麼處理。
可惜我們事前完全沒有管道可以知道那一區的房子都那樣。
聽到之後,一度有想過要不要忍耐一下,反正留學就只能吃苦當吃補。室友也擔心要賠很多錢,還提議說她會努力把房子弄乾淨,蟲子她來處理就好 (因為我非常受不了蟲子)。
我左思右想,後來還是覺得不太想忍。雖然說留學生需要吃苦,但是我不太想讓自己吃苦在那個方面。一旦開學,有無數的課程可能我聽不懂,有無數的作業可能要打掉重寫好幾次,如果連住的地方都充滿問題而讓室友與我都無法好好休息的話,大概一學期過後,就被當光光打包回台灣了。這樣更浪費錢吧!
其實重點是: 我不想每天花整整十二小時在殺蟲上。
我們不是來澳洲清蟲子的,我們是來讀書的,好嗎?
後來我在台灣有熱心的長輩介紹了律師,讓我去諮詢一下。律師和他的助理也幫忙詳閱了契約內容。除了確定我一定得在澳洲那邊找處理的方法之外,還教我一些談判時應該要注意的小技巧 (雖然我最後還是有失控幾次...),免得被當瘋子驅逐出境。
還幫室友祭改了一下,以期事情可以順利落幕。
本來想說可以請駐外代表處介紹律師讓我們諮詢一下這種狀況除了忍耐、毀約之外,是否有第三條路走,而且簽兩次契約真的很詭異。不過在室友撥了兩三次電話給代表處之後,得到否定的答覆。
好吧!出外沒朋友,只好一個個問了!
先從西澳消費者保護協會提供的清單開始問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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